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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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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动态

劳动规章检查应当全面推行

  劳动规章检查应当全面推行

  “因病请假不计发工资,此条违反《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建议立即修改。”3月12日至24日,江苏省镇江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安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62家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文本进行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劳资部门指出,并出具具体的整改建议(据《工人日报》4月5日报道)。

  镇江市对企业劳动规章全面“体检”的新举令人耳目一新。说起体检,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无非是医生借助必要的医疗技术手段和临床经验对接受检查的人员做出有无病灶、身体状况的判断,以便及时发现疾病或隐患,采取有效的治疗手段,确保接受检查人员有一个良好的身体,提高其生存质量。道理是相通的,被视为企业内部的“法律”的劳动规章同样需要“体检”。《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存在劳动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度规定不合法、制度规定不合理、劳动管理不文明等问题。近年来,因企业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呈现明显上升的态势令人担忧。镇江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对62家企业进行集中“体检”,结果显示,85%的企业存在劳动规章不健全、不合法、不合理、不文明等违法违规现象。事实表明,他们对企业劳动规章依法进行多角度透视、全方位剖析,发现问题后“对症下药”,适应了现实而迫切的需要。

  可以肯定,镇江市在这次“法律体检”中发现的一些企业劳动规章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绝非镇江一地独有,其他地方同样存在,有些地方甚至更严重。企业劳动规章本该在企业内部发挥引导、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作用,但有的劳动规章明明已“带病”而失去了价值,如果放任不管,不仅损害国家的法律权威,而且也势必造成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方向模糊,甚至会起到“扶邪压正”的反作用。

  《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镇江市总工会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劳动规章开展“法律体检”,将监督关口前移,实现防患于未然,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在服务企业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向前迈出的坚实步伐。我之所以要为镇江市总工会等部门对企业劳动规章开展“法律体检”的做法叫好,还因为全国像镇江市这样主动出击,多部门联动,全面寻找企业劳动规章漏洞的确实不多。更难能可贵的是,镇江市总工会等部门完全是自加压力,积极探索完善现代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新思路。这次镇江市的“法律体检”共查出违法违规的规章条文280多条,涉及企业53家,占企业总数的85%。总工会等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出具整改“处方”,他们为各地开了个好头,放了个好的样子。期盼其他地方都能像镇江市一样吹响为企业劳动规章全面“体检” 的“集结号”——对企业劳动规章回头看,逐个体检,一个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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