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邮箱地址:672403642@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企业治理

创业公司初期会用到的法律服务

  摘要:创业者在创业初期要考虑很多东西,公司怎么筹建、业务怎么做起来、团队怎么扩充……千头万绪,此时往往忽视了一个部门的重要性,那就是法律部门。那么创业公司初期会用到哪些法律服务?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创业公司在初期务必重视法律的重要性,考虑到很多创业公司初期各类资源紧张,但应至少和一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法务人员/律师做朋友,等资金稍微宽裕点的等候可以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

  为什么要在初期就构建公司的法律体系?创业初期两大项目要做好,一是核心团队建设、二是公司实体筹备。

  核心团队建设:首先要把合伙人内部的法律关系搞好。从律师的角度来讲,首先要对几个合伙人做尽职调查,合伙人“身家是否清白”关乎到创业的成败。很多创业者之所以创业失败甚至到最后血本无归的,都是被“自己人给坑的”。

  讲个简单而常见的小故事:小雷跟小梅一起创业,创业伊始,小雷以50万元人民币受让了小梅50%的股权,此时公司股权五五分。公司发展也很好,看上去两个合伙人要手拉手走到天长地久的样子,突然,小梅的债权人找到了小雷,说你受让的股权其实早就已经质押给了我,现在小梅还不起钱了,你把公司给我吧。

  这个创业的小败局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找到靠谱的合伙人,其实如果在签订合伙协议前就为对方做一个简单的尽职调查,或者在协议中约定受让的股权未设立任何第三者权益,就能避免后续一系列纠纷了。

  除了合伙人之间要搞得定,创业团队也要建设得好。也许你会觉得这是人力资源部门操心的事,跟法律没关系,其实不然。创业初期,简单的团队制度建设、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人员管理等确实可以由人力资源部门搞定,但有一些涉及到公司长远发展的团队构建,专业的法律服务是必不可少的。举个例子——创业团队股权激励期权池预留:

  小雷的公司在成立伊始并没有对股权做太多设计,简单地在几个创始人之间分配了事。后来公司发展得不错,有投资者相中了他,就找他谈入股合作的事。投资者开的条件是“你要先设立期权池,不能低于10%”,小雷一算,10%的股权现在得多少钱啊,觉得肉痛,但看在投资的份上还是无奈答应了。

  所谓期权池,就是未来给予员工股权激励而预先留出来的部分。现在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给创业者投资意向书时会要求创业者预留期权池,目的是防止自己投资后的股权被下一轮融资稀释。作为创业者,如果能在团队建设初期就预留好期权池,那么这笔损失算算也是可以避免的。

  此外,关乎到创业合伙人与团队建设方面的法律服务还有很多,例如股权代持、竞业禁止与限制、劳动合同……都是创业初期问题高发的地段。

  创业初期除了核心团队建设,公司实体筹备方面也有很多地方需要法律服务。

  首先是公司硬件方面的筹备,此时,你会面临一系列规范或不规范、平等或不平等的合同需要你签署:你成立公司得租个写字楼吧,那得签租赁协议;你要购买设备吧,那得签买卖合同;你得找装修公司装修吧,那得签装潢合同……

  总之,作为公司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有合同的总胜过于无合同,有依据的总好过于无依据。在审理这一系列合同的时候,有个具备专业知识的法律人士能帮你省去不少麻烦。

  其次是公司软件方面的筹备。创业公司的软实力已经越来越成为其核心竞争力,为响应李克强总理的号召,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呈现,但有个问题一直在困扰创业者——抄袭怎么办?创业者好不容易设计出来的商标、品牌、产品,分分钟被别人抄袭,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很多创业者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应该是在把产品放入市场后“万一”遇见抄袭再进行保护,其实应当在创业初期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建立商业秘密保护,避免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才进行挽救,那时可能为时已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18138255926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粤ICP备1612778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407号 Copyright © 2018 www.changgh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