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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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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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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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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治理

影响企业税务管理的外部因素有哪些?

  摘要:税收风险是指企业在遵从税法时的实际表现与应该达到的实际标准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

  1、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环境的变化。

  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促进税收制度更加符合国情,我国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税收政策进行不断的修订。这一现状是诱发企业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财务工作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每一个细节,税收风险又与企业经营过程相关联,因此税收政策的持续变化必然加大财税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挑战着财税人员深厚的业务功底与独到的职业判断能力。新政策及时正确解读与无偏差实践运用十分关键,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套上“偷税漏税”的帽子,这使得企业整体税收风险在加大。

  2、税收管理法制建设逐步健全。

  国税总局陆续制订《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特别纳税调整监控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等制度文件,对《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同时,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建立了“管理、调查、服务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企业利用关联企业进行合理避税的空间被大大压缩,相关税收风险也在加大。

  3、国家税务总局加大了对大型企业的管理。

  国税总局先后发布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两部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大对大型企业的管理。总局及省市级税务机关,均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对大型企业提供税务服务咨询,开展纳税评估,组织实施大企业间的反避税调查和审计,从源头对税收实施监控和强化实质性的管理。从201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已连续多年对定点联系的大企业开展“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加大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对有涉税问题的企业,采用《税收风险管理建议书》等多种形式予以警示和跟踪管理。

  4、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不同税务执法机关和人员对同一企业的同一涉税行为的判断和裁定往往存在不同看法,税款征纳双方较难做到“沟通中的认同”。尤其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税务机关在涉税实务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企业财务人员与执法人员缺少沟通,不能准确把握他们的思路和观点,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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