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昌国徽律师 昌国徽律师,河南大学法学学士,国立华侨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南山区法学会成员,深圳维德公益律师,“新雨”计划进校园授课律师,“法润福田”进社区主讲律师,现为广东兆广律师事务...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昌国徽律师

手机号码:18138255926

邮箱地址:672403642@qq.com

执业证号:14403201510685909

执业律所: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经济纠纷

欠款诉讼答辩状范本是怎样的

  欠款在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般我们如果想讨还债务,往往都是私下开口,或者起诉要回,当选择走起诉程序时,想必大家想了解,关于欠款诉讼答辩状范本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答辩人:XX,XX年1月1日生XX地XX址:XX

  被答辩人:XX住XX址:XX

  (以称“原告”)诉(下称“被告一)、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一进行答辩如下:

  一、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一不应当成为本案被告,亦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XX在本案中,原告在诉状中所提及的《合同书》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前(下称“理事会”)和原告,而被告一只是理事会的成员之一不能代表理事会并非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就本案而言,被告一与本案不具有直接民事法律关系,亦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被告一未代表理事会将工程款支付给原告是因原告未履行合同约定属于行使《合同法》中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

  三、原告诉请索赔无依据。

  1、工程款问题。原告实际完工不足整个工程量的三分之一,却在诉状中按照完成工程量的50%请求四被告支付工程款,事实不充分且缺少法律依据。

  2、建材损失问题。合同约定,原告对工程包工包料,因此原告对整个工程XX所涉及的人工、材料等资源有完全的安排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本案中原告诉称水泥硬化、竹架腐烂、沙石废弃荒野等,其原因都是因原告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致使损失产生,被告一及理事会没有义务对该建筑材料进行看管,对该损失也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3、建材涨价问题。原告诉称,目前砖钢筋水泥等主要材料涨价超过20%目XX前并未有相关证据证明该涨价请况。并且,造成建材涨价损失的原因是原告消极怠工,并非被告一的原因所致,因此被告一也不应该承担因建材涨价而造成的损失。

  四、被告一与其他被告并无直接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连带责任。XX被告一在本案中只是受本村村民的委托成为理事会成员对工程进行监督,与其余各被告并不存在任何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更何况是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一并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原告要求支付工程款遭拒绝后也是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索赔方面也于法无据。因此与事实于法律,被告一均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XX另,除本案原告XX的诉由不能成立,依法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外,三被告现向法院提出以下反诉请求:

  1、本诉原告郭仁川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造成工程XX质量不合格,现请求法院判令其进行无偿返工。

  2、本诉原告XX未在合同约定的农历2010年10月前完工,只完成不到XX三分之一的工程质量给我村造成的损失共40000元,请求法院判令其承担该全部损失。

  3、请求法院判令本诉原告XX继续履行合同,完成祠堂工程的修建工作。XX否则,前江村有权终止该合同,为此造成的损失由本诉原告XX自行承担。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x年xx月xx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18138255926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南区)A座1306

粤ICP备16127780号-1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407号 Copyright © 2018 www.changgh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